一、评审范围
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范围为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在岗的高级工程师。达到退休年龄的高级工程师,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有国民教育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后取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满5年、后取硕士研究生学历满3年,并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三)高级工程师聘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其它年度为合格。
(四)取得国家外语A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我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5个模块或符合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
(五)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度必修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年度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并按照规定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合格。
三、评审条件
(一) 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4、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二)工作经历
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2、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3、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4、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三)业绩与能力
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部(省)级科技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2、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3、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完成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表彰、奖励。
5、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6、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7、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省部级要求2项)行业技术表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专著与论文
聘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完成著作或论文作为参评论文:
1、正式出版本专业著作一部(须具有ISBN刊号,独著10万字以上,或合著20万字以上且本人完成10万字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刊物(须具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均为第一作者。
版权所有 © 2024 济南大师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号:鲁ICP备17053820号-6
星澜网络提供技术支持